本公司除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外,並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及「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做為建置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遵循依據,以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經110年4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現任財務主管楊柏榮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該員已具備「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所規範於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長達二十年以上資格。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我們遵循法律、重視商業道德、反對金錢貪腐,因為我們深刻知道隨著公司規模成長,我們對產業、對國家社會的影響力就愈深,因此,重視誠信、遵守法治,不僅是我個人多年行事風格,更是一詮精密將一直堅守的核心價值。我們期望以自身正向經營理念,建立典範,成為社會上一股帶動向上的正面力量。身為一個有使命感的企業,我們期許自己勇於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三層面:公司治理面、永續環境面及社會參與面。我們希望致力發展成一個「商業上具國際競爭力,經營上具高度專業性,文化上能秉持公益良善的行事原則」,才能真正讓公司基業長青,對社會產生正面貢獻。
公司治理業務職行情形:
1.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 (1)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於就任時提供董事會成員,並定期更新。
- (2)檢視相關資訊機密等級並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溝通、交流順暢。
- (3)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 (4)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經歷背景,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
2.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 (1)向董事會、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 (2)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並於董事會將做成違法決議時提出建言。
- (3)會後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4.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5.投保董事責任保險,保額為美金100萬元,投保期間為2025/5/1至2026/4/30。
禁止內線交易執行情形:
1、本公司將台灣證券交易所製作「內線交易一點通」公告於公司內部EIP網站,向公司所有員工宣導內線交易相關規定;新進員工報到時,發放「內線交易一點通」,宣導受僱人受證券交易法有關內線交易之規範,新任內部人上任時,發放「內線交易一點通」及「內部人股權交易手冊」,宣導內線交易及股權交易相關規定,並簽署「上市公司經理人證券交易規範聲明書」以確認新任經理人知悉及遵守證券交易法相關內部人之規定。另將「內部人股權交易手冊」轉發公司董事,宣導內線交易及股權交易相關規定。
2、董事及公司治理主管報名參加114年9月26日及10月3日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之「114年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計3人次9小時。
3、報名114年11月21日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之「114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公司內部人計12人次36小時參加線上直播宣導說明會。
4、本公司於每年宣導禁止內線交易,提醒董事及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5、本公司於 114 年 1 月 14 日以 E-mail 方式通知所有董事 114 年 6 次董事會開會日期,並於封閉期間開始前以 E-mail 提醒董事,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