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強化永續治理,本公司於114年5月12日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由獨立董事及公司高階經理人組成。委員會負責整合編制永續發展報告書,並呈董事會決議後,於證交所指定網際網路進行公告申報。其運作除遵循企業永續發展為原則且指導(1)落實公司治理(2)發展永續環境(3)維護社會公益(4)企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之執行為主要目的,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報告年度永續發展執行成果。
永續發展委員會設委員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董事組成之,其中應有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永續發展委會職權如下:
- 一、公司永續發展政策、目標、策略與執行方案之擬定。所稱公司永續發展包含環境(E)、社會(S)、治理(G)等面向。
- 二、公司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檢討、策略目標及相關規章制度之修訂,並定期提報董事會。
- 三、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 四、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對永續發展之督導:
董事會為本公司永續發展最高指導單位,董事會聽取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歷次(至少每季一次)會議運作情形報告,永續發展編制小組每年底擬定次一年度工作計畫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核定,並於每年第一季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檢討前一年度執行情形,復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評估並檢視執行進度,必要時敦促其調整。
永續發展委員會依循組織規程設置編組,負責推動與執行公司永續發展策略目標,並設永續長一名由總管理處鄧毓雯 特助擔任,負責辦理永續發展委員會議事相關事務與執行委員會交辦事項。
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本屆任期:114.05.12~115.05.29
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郭仲乾 (獨立董事)
委 員 : 周萬順 (董事長)
委 員 : 洪順慶 (獨立董事)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