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一詮精密於二0一七年七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有四位,負責協助董事會審議公司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制度、稽核業務、會計政策與程序、重大之資產交易、會計師聘任及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公司經營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與實務規範。 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及稽核作業是良好公司治理之基石,為維護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風險管理、財務和營運控制,審計委員會定期聽取或審閱內部稽核人員報告稽核業務,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確保誠實、正直的會計、審計以及財務報導。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就任日期 主要經(學)歷 主要現職
召集人 郭仲乾 112.05.30 中國文化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一詮精密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大同工學院(大同大學)/工商管理系/學士 金元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晉整合營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安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委員 李日乾 112.05.30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所 碩士 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 商學博士 明遠企業有限公司董事
  明圓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委員 張顯松 112.05.30 台北市東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一詮精密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嵩雷精密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委員 洪順慶 112.08.03 美國西北大學行銷學博士 一詮精密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國立政治大學統計學士  
 

審計委員會權責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 a.依證交法第14 條之1 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b.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c.依證交法第36 條之1 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d.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e.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f.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g.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h.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 i.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j.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k.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l.法規遵循
  • m.公司風險管理
  • n.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依一詮精密「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情形如下:

(1)本屆委員任期:112年05月30日至115年05月29日。截至114年8月5日,114年度已開會4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郭仲乾 4   100%  
委員 李日乾 4   100%  
委員 張顯松 3 1 75%  
委員 洪順慶 4   100%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會議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年1月21日
(第三屆第十二次)
1、申請第一銀行短期放款授信額度貳億元融資展期案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不適用
2、申請國泰世華銀行短期放款額度伍仟萬元融資展期案
3、「集團績效獎金發放作業指導書」T版修訂案
4、本公司購買土地不動產融資案
114年3月4日
(第三屆第十三次)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不適用
2、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3、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4、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
5、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6、修正公司章程
7、修正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8、修正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9、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10、修正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11、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12、本公司向遠東銀行申請短期綜合額度新台幣捌仟萬元展期案
13、本公司向兆豐國際商業申請授信額度、出口押匯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額度展期案
14、本公司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申請保證額度案
15、本公司向元大商業銀行申請短期放款額度案
114年5月12日
(第三屆第十四次)
1、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不適用
2、本公司114年度會計師委任及會計師公費案
3、一一四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4、「員工酬勞辦法」F版修訂案
5、修訂本公司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辦法
6、大陸子公司一詮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江門江海支行申請額度人民幣1,000萬元案
7、因應公司業務發展及營運需求,擬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額度展期案
8、因應公司業務發展及營運需求,擬向第一銀行申請短期擔保放款額度案
114年8月5日
(第三屆第十五次)
1、一一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不適用
2、訂定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3、修正本公司113年發行之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配合主管機關放寬停止過戶期間得辦理轉換規定,並依程序提報核備
4、變更會計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案
5、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短期投資額度及期間案
6、大陸子公司一詮科技(中國)有限公司,提高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額度案
7、「員工持股信託委員會章程」第二次修訂案
8、大陸子公司一詮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向中國銀行申請授信額度人民幣1,000萬元展期案
9、申請合作金庫銀行短期放款額度調高至新台幣壹億元融資展期案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建議或反對事項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 (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2. (2)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 (1)稽核主管定期提交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
    2. (2)獨立董事如認為有需要,可隨時向稽核主管或會計師溝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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