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政策

  • 一、政策宗旨
  • 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諾依據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並恪遵當地勞動法規,維護與保障基本人權,建立安全、公平、具包容性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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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適用對象
  • 本政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並鼓勵所有供應商、外包廠商及業務合作夥伴參照本政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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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承諾原則
  • 1.自由選擇工作與禁止強迫勞動
    • 員工應出於自由意志選擇工作,本公司不容許任何形式之強迫、奴役或債役勞動,包括扣押身分證件、限制行動自由或收取工作安排費用。
  • 2.集會結社自由
    • 員工有權自由組織工會或參與工會活動,也可透過代表進行集體協商。本公司尊重此項自由,並不加以阻撓、歧視或報復。
  • 3.禁止童工與青年保護
    • 嚴禁僱用未達法定最低工作年齡之兒童。若聘用未滿18歲之青年,將採取特別保護措施以保障其身心健康與教育權益。
  • 4.健康與安全職場
    • 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定期實施職安教育與風險管理,避免員工暴露於危險或不當壓力下工作。
  • 5.尊重平等與多元,反歧視與反騷擾
    • 本公司禁止基於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國籍、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狀況、身心障礙等因素之任何形式歧視與騷擾。並設有機制調查與處理違規情事。
  • 6.員工隱私與尊嚴
    • 尊重員工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資訊蒐集及使用須合法、合理且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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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管理方案
  • 1.教育訓練
    • 每年定期舉辦勞動人權教育訓練,增進主管與員工之人權意識與法律遵循能力。
  • 2.申訴管道與保護機制
    • 建立多元且匿名的員工申訴與舉報機制,保障舉報人免於報復,並於合理期間內處理與回覆。
  • 3.人權風險評估與改善
    • 對內部管理流程進行勞動人權風險評估,以落實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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