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 1.本公司設置之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管轄,以確保其獨立性與客觀性。
  • 2.內部稽核單位配置稽核主管一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等配置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 3.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由審計委員會同意,董事會決議。

 

內部稽核運作

  • 1.內部稽核主要係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
  • 2.稽核缺失或異常事項需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按季作成追蹤報告。
  • 3.內部稽核主管需向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執行情形,並適時與審計委員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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