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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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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詮謹遵守RBA政策及準則:
1. 商業道德誠信經營原則 1.1. 公司營運以誠實、誠信為基礎,所有員工應避免利益衝突、勾結、盜竊、敲詐勒索、貪污、保護企業資產、違反公平競爭、 遵循法規、反腐敗或反賄賂、反壟斷、保護隱私、知識產權保護、負責任地採購礦物…等。 1.2. 同仁不因拒絕做任何不符合「最高誠信標準」政策的事情,以及拒絕表達/拒絕自願說出自己的決定而受到懲罰;同時對於員工之身份進行保護及禁止報復。 2. 禁止不合理禮品饋贈與款待 2.1. 本公司保證不向任何內外部人員提供任何不正當之利益、禮品或金錢。 2.2. 不得向前來稽查其公司的稽核員提供禮品。 2.3. 禁止的禮品饋贈包括但不限於餐飲、交通費、款項及等價物、免費商品、活動門票或參加機會以及人情。 2.4. 對於符合一般商業禮貌、慣例、習俗往來所需者,有些禮品不會影響員工的業務判斷,或者造成可能影響這種判斷的印象,每季以不超過NT$1000元或等值為上限(含送禮公司之商標的紀念品),同一對象同一年度不得超過NT$4000元或等值為上限。 3. 防止利益衝突 3.1. 當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相抵觸或似乎相抵觸時,即表示有利益衝突。 3.2. 不得與任何內外部人員進行似乎會造成利益衝突的交易與協議。 3.3. 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透過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4. 反貪汙賄賂 4.1. 無論是與政府單位或民營部門的個人進行交易往來,都不能容忍、允許或從事賄賂、貪污或不道德的做法。 4.2. 不得提供或接受金錢或任何有價物品給利害關係人,以取得業務、保留業務,或是獲取不當利益。 5. 財務誠信 5.1. 本公司依照標準的會計實務,如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5.2. 保留正確的財務記錄。所有財務交易都必須利用標準會計實務加以記錄及維護。 6. 監督與稽查 6.1. 稽核室定期與不定期針對商業道德活動進行稽查,檢視是否有可疑情事、確認相關作業有無缺漏、同時瞭解風險存在之可能。 6.2. 相關稽查活動應保留檢查紀錄,並於管理審查提報結果。 7. 意見反饋與申訴 7.1. 如發現任何違反商業道德事件,內外部所有利害關係人都可透過本公司溝通程序、申訴建議相關規範與任何管道提出。 7.2. 透過實體意見箱(設置於本廠5F貨梯旁)、申訴專線(02-22990001 #1013)、申訴電子信箱(hr@i-chiun.com.tw)或至公司網站的吹哨者機制,提出任何違反商業道德事件。 8. 事件調查 8.1. 如接獲主管機關糾舉、內外部申訴或其他任何管道人員違反商業道德相關情事,應由社會責任管理代表招集適當成員,成立調查小組,並通報副董事長。 8.2. 調查過程應秉持公正立場絕無包庇袒護,同時遵循檢舉人保護暨反報復管理程序,保護舉報人並度杜絕報復情事發生。 8.3. 所有事件調查結果與才取行動接須由總經理進行最後核准,並留下調查與決議相關紀錄。 8.4. 如情勢嚴重,違反法律法規須適時通報主管機關依法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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